相同的情形,这个税务稽查的处罚才是对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佳税稽二罚(2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桦川县某某加油站-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一)增值税 检查组人员通过检查账簿凭证、发票数据及申报情况以及约谈相关人员,确认你单位存在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未开票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问题,其中2021年未开票未申报油品收入69,315.38 元,2022年未开票未申报油品收入65,887.98元。(以上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并在2021年至2023年有购入纸抽、矿泉水、大米、白面计入管理费用的情况,存在视同销售的赠品未申报缴纳增值税问题,其中2021年赠品应视同销售收入82,435.23元。2022年赠品应视同销售收入55,777.83元,2023年赠品应视同销售收入57,207.00元。(以上收入为不含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公布,2017年11月19日第二次修订版)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第(八)项和第十六条第(二)项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2021年应合计调增销售收入151,750.61元,应补增值税15,148.88元。2022年应合计调增销售收入121,665.81元,少缴增值税20,396.87元。2023年应合计调增销售收入57,207.00元,少缴增值税7,437.02元。2021至2023年共计少缴增值税42,982.77元。(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51号 2020年8月11日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一条、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2021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7.45 元、2022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074.84 元、2023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5.03元。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共计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587.32元。(三)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七条、《中华......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
处罚内容:定性为偷税。因该单位五年内首次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在此次检查中能够配合检查,对你单位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一倍的罚款合计47,254.09元。
罚款金额(万元):4.725409
处罚有效期:2024-05-17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第某稽查局
彭怀文说:
对于加油站向消费者赠送礼品的,之前也有一个稽查案例,跟这个案例的情形完全一样,当时我就说过——这个税务稽查的处罚是错误的!(点击链接看原文,本号发布,方向点击。)
“买一赠一”或“绑赠”,企业所得税不需要视同销售,同时也不需要征收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因此,加油站向加油的消费者赠送礼品,企业所得税不需要视同销售,也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这个税务稽查的处罚是错误的!》这篇稽查案例的分析中,我曾经说过,税务稽查后如果要加油站补税,就只能从增值税方面想办法。因为成品油销售开具发票是独立的系统,很难将赠送的礼品作为实物折扣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不能按照折扣后的金额缴纳增值税,赠送部分就需要视同销售。
企业将车辆交给其他公司无偿使用,被要求视同销售,并认定为偷税!
个人2021年代开发票360.45万元未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被倒查催办......